【教务处课务组 公告】103学年度暑修停修申请

  • 2015-07-14

★申请期限:

第一期暑修:自104年07月20日上午10:00起至104年07月24日下午5:00止。

第二期暑修:自104年08月24日上午10:00起至104年08月28日下午5:00止。

★办理流程:

1.下载并填写「停修科目申请表」。

2.期限内缴交至「教务处课务组」。

★停修课程重要规定如下:

1.科目停修后,其学分费(学分学杂费)已缴交者不予退费,未缴交者仍应补缴。

2.申请停修之同学务必于申请隔日下午3点后至「学生资讯系统」查询个人课表,确认停修申请是否已获准,即停修科目不再出现于个人课表中,表示停修通过,停修获准前,仍需上课。

3.若对停修申请有疑问,请于当期暑修结束前洽教务处课务组(分机:3110、3111、3114、3120、3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