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课务组 公告】104-1学期学生「停修」申请作业

  • 2015-11-18

一、104-1学期申请期限:

        104年11月24日(二)上午10时起至12月18日(五)下午6时止。

二、操作说明概述:

       Step 1.登入「学生资讯系统」(http://course.asia.edu.tw/)后,至「各项申请」的「停修申请」中办理。

       Step 2.详阅「注意事项」确认「基本资料」、确认资料是否正确候,开始申请。

      Step 3.于「课程清单」中勾选欲停修科目并选取「停修原因」后,点选「送出」进行下一步。

      Step 4.确认停修资料是否正确,正确请按「送出申请」,需修改者请按「回上一页」;惟大四生若停修低于最低学分数请确认是否不影响毕业后,方可送出申请。

      Step 5.「检核结果」显示之内容,为该次停修申请是否通过之依据,亦可于「学期课表」或至「各项纪录」→「停修申请结果查询」确认停修申请结果。

三、学生申请停修,应于期中考后至期末考开始前二周内,于「学生资讯系统」线上提出申请。

四、受理停修作业期间后,获准停修之科目,非经签奉核准者,不得要求撤回停修申请。

五、科目停修后,其学分费(学分学杂费)已缴交者不予退费,未缴交者仍应补缴。

六、经核准停修之科目仍须登记于该学期成绩单及历年成绩表,并于成绩栏注明「停修」,其学分数不计列于该学期及历年修习学分总数。

七、停修结束之次周,请各授课教师至「教师资讯系统」更新授课点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