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期限:
第一期暑修:自104年07月20日上午10:00起至104年07月24日下午5:00止。
第二期暑修:自104年08月24日上午10:00起至104年08月28日下午5:00止。
★办理流程:
1.下载并填写「停修科目申请表」。
2.期限内缴交至「教务处课务组」。
★停修课程重要规定如下:
1.科目停修后,其学分费(学分学杂费)已缴交者不予退费,未缴交者仍应补缴。
2.申请停修之同学务必于申请隔日下午3点后至「学生资讯系统」查询个人课表,确认停修申请是否已获准,即停修科目不再出现于个人课表中,表示停修通过,停修获准前,仍需上课。
3.若对停修申请有疑问,请于当期暑修结束前洽教务处课务组(分机:3110、3111、3114、3120、3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