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缴交期限:第一期「暑修班开课申请表」请于105年5月6日前缴回
第二期「暑修班开课申请表」请于105年6月13日前缴回。
二、本学期暑修课程将分两期开办:
(一)第一期上课时间自105年6月27日至7月31日,共五周。
(二)第二期上课时间自105年8月1日至9月2日,共五周。
三、本校暑修课程采线上作业方式办理,两期暑修受理选课时间如下:
(一)第一期:5月13日(五)上午10点起至5月24日(二)下午5点止。
(二)第二期:6月20日(一)上午10点起至7月5日(五)下午5点止。
四、各开课单位为重补修生、大四生、转学生等事由,而需暑期开班者,请填「暑修班开课申请表」,如因下列特殊事由需开设「暑修」课程者,
应请先经专签核准,并将影本连同「申请表」送交本处续处:
(一)于学期中聘请教师困难之特殊科目者。
(二)其他因特殊教学需要,经专签核准开班者。
第二期「暑修班开课申请表」请于105年6月13日前缴回。
二、本学期暑修课程将分两期开办:
(一)第一期上课时间自105年6月27日至7月31日,共五周。
(二)第二期上课时间自105年8月1日至9月2日,共五周。
三、本校暑修课程采线上作业方式办理,两期暑修受理选课时间如下:
(一)第一期:5月13日(五)上午10点起至5月24日(二)下午5点止。
(二)第二期:6月20日(一)上午10点起至7月5日(五)下午5点止。
四、各开课单位为重补修生、大四生、转学生等事由,而需暑期开班者,请填「暑修班开课申请表」,如因下列特殊事由需开设「暑修」课程者,
应请先经专签核准,并将影本连同「申请表」送交本处续处:
(一)于学期中聘请教师困难之特殊科目者。
(二)其他因特殊教学需要,经专签核准开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