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请协助张贴公告于各学系办公室,并请转知大三学生授课教师于课堂上周知学生。
1. 各学系甄选标准及程序已放置于「教务处」网页右方连结 (学硕士五年一贯),可请学生自行上网查看。
2. 幼教系、时尚系、室内系、护理系及不分系虽无研究所,但学生可申请他系研究所,烦请一并张贴公告,谢谢!听语系、职能系与视光系虽尚无大三学生,亦可先周知学生可于大三下申请。
三、 学硕士五年一贯相关时程如下,请各学系务必于5/29 (二)下午五时前将审查结果输入于「学生学籍管理系统」,
并填写各学系回传五年一贯审查结果汇整表 (如附件),连同学生之申请表一并送回教务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