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組 公告】學生申請修讀「學、碩士五年一貫學位」作業

  • 2017-04-19
一、 檢送 105學年【學碩士五年一貫】申請相關資料,包含申請公告(含各學系甄選相關規定)、實施要點、時程表、申請表、五年一貫系統操作說明、審查結果回報表等。
二、 請協助張貼公告於各學系辦公室,並請轉知大三學生授課教師於課堂上週知學生。
1. 各學系甄選標準及程序已放置於「教務處」網頁右方連結 (學碩士五年一貫),可請學生自行上網查看。
2. 幼教系、時尚系、室內系、護理系及不分系雖無研究所,但學生可申請他系研究所,煩請一併張貼公告,謝謝!聽語系、職能系與視光系雖尚無大三學生,亦可先週知學生可於大三下申請。
三、 學碩士五年一貫相關時程如下,請各學系務必於5/12 (二)下午五時前將審查結果輸入於「學生學籍管理系統」,
並填寫各學系回傳五年一貫審查結果彙整表 (如附件),連同學生之申請表一併送回教務處,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