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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實習實施要點

 

亞洲大學休閒與遊憩管理學系學生校()外實習輔導要點
112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二次系實習委員會議通過112.09.13

一、亞洲大學休閒與遊憩管理學系學生校()外實習輔導要點(以下稱本要點)係依據「亞洲大學學生校外(含海外)實習輔導實施要點」第八款訂定並依據「亞洲大學學生校()外實習作業規範」修訂之。
二、休閒與遊憩管理學系(以下稱本系)為培養學生國際觀,拓展國際視野,增加海外實務經驗, 學生職場適應力與競爭力提高,促進產官學互動關係,使人才培育更能符合產業界需求,縮短學用落差,特訂定本要點。
三、參加本要點所稱校()外實習之對象為本系大學日間部二、三、四年級及碩士班學生。
四、本系提供給學生實習之機構(),須經通過本系評估且須與本系簽訂實習合作契約書。
五、本要點所稱校()外實習,可分下列任一型態為之:
()學期/學年實習:
  1. 每一實習學分之實習時數以不低於60小時、不超過80小時為限。
  2. 每學期上課期間(18)實習學分數以不超過9學分(不超過720小時)、實習學分列計入畢業學分數以不超過18學分(不超過1,440小時)為原則。
()海外/境外實習:
海外/境外實習比照上述()學期/學年實習方式辦理,實習地點以國外姊妹學校或境外地區具發展潛力之企業和機構(包括分公司)為優先。
()品牌實習/保證就業專案:
依「亞洲大學品牌實習/保證就業培訓專案實施要點」規範辦理。
六、實習保險:國內實習由校方經費、學海計畫實習由補助經費辦理意外傷害醫療保險,或由實習學生自行投保。
七、實習學生甄選:依據學生人格特質、學習態度、學業成績與語文能力進行評估與甄選。
八、校()外實習之學分採計、成績處理等相關事宜,悉依本校教務相關規定辦理。

九、全學期/學年校外實習學生應依規定繳納全額學雜費。
十、教師訪視校外實習學生及機構時,得申請國內交通費補助。惟每學期同一機構限一師一次訪視,並事先由開課單位以簽呈申請並註明經費來源奉核准後,由教師辦理公假之申請。
十一、本要點交通費補助經費來源須以實習計畫專案或產學合作專案優先,其次為教育部經費補助。
十二、本系設置實務學習委員會,職掌如下:
  1. 實習課程之規劃與推動。
  2. 實習合作機構與實習機會之選定。
  3. 擬定書面契約及學生個別實習計畫,並辦理行前說明會。
  4. 學生實習不適應輔導與轉換。
  5. 學生申訴與爭議案件之處置。
  6. 舉辦實習成果分享會並進行實習成效評估。
  7. 追蹤處理及檢討學生實習輔導訪視結果。
  8. 學生緊急事故、工安職災、勞動權益之檢討。
  9. 辦理海外實習規劃及合作模式之審核。
  10. 其他學生權益保障相關事項。

十三、本系實習屬彈性實習,學分認定以實習一學期可抵免9學分為上限,一學年可抵免18 分為上限,經本系實務學習委員會認抵後,再送系課程審議委員會審核。
十四、本要點經系課程委員會議通過後,提系務會議及院務會議通過後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