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課務組 公告】104-1學期學生「停修」申請作業

  • 2015-11-18

一、104-1學期申請期限:

        104年11月24日(二)上午10時起至12月18日(五)下午6時止。

二、操作說明概述:

       Step 1.登入「學生資訊系統」(http://course.asia.edu.tw/)後,至「各項申請」的「停修申請」中辦理。

       Step 2.詳閱「注意事項」確認「基本資料」、確認資料是否正確候,開始申請。

      Step 3.於「課程清單」中勾選欲停修科目並選取「停修原因」後,點選「送出」進行下一步。

      Step 4.確認停修資料是否正確,正確請按「送出申請」,需修改者請按「回上一頁」;惟大四生若停修低於最低學分數請確認是否不影響畢業後,方可送出申請。

      Step 5.「檢核結果」顯示之內容,為該次停修申請是否通過之依據,亦可於「學期課表」或至「各項紀錄」→「停修申請結果查詢」確認停修申請結果。

三、學生申請停修,應於期中考後至期末考開始前二週內,於「學生資訊系統」線上提出申請。

四、受理停修作業期間後,獲准停修之科目,非經簽奉核准者,不得要求撤回停修申請。

五、科目停修後,其學分費(學分學雜費)已繳交者不予退費,未繳交者仍應補繳。

六、經核准停修之科目仍須登記於該學期成績單及歷年成績表,並於成績欄註明「停修」,其學分數不計列於該學期及歷年修習學分總數。

七、停修結束之次週,請各授課教師至「教師資訊系統」更新授課點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