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 公告】105-2學期學生辦理「復學」、「延修」相關公告 2016-12-30 一、105-2學期學生辦理「復學」及「延修申請」相關時程如附件: 「復學」辦理時間:106年02月02日(四)起至106年02年24日(五)止 「延修」辦理時間:106年02月02日(四)上午10時起至106年02月08日(三)下午5時止 二、【注意】預計於105-1學期畢業之「碩士、碩專或博士生」,因特殊情況需於2/8(三)前領取證書者,如已完成畢業離校手續,最快可於1/9(一)上午10時攜帶「畢業審查表」至本組領取畢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