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 公告】105-2 申請放棄副修、輔系、雙主修作業

  • 2017-05-08
105-2學期申請 放棄 副修、輔系、雙主修相關作業流程(詳見附件)
1. 申請時間:106年5月15日(一)~106年5月19日(五)
2. 申請對象:
(1) 修讀副修、輔系、雙主修學程之學生,因故無法繼續修讀者。
(2) 畢業前仍未修畢申請之加修學程,但欲於本學期畢業之大四生。
※ 為利各學系畢業審查,本組將於下周以簡訊通知有加修之大四生確認。
3. 學生申請放棄加修之申請表核章後,請由「加修學系」統一收齊,並務必於5月22日(一) 下午5:00 前送至「教務處註冊與課務組」。
本組複審後將於 5月25日(四) 下午5:00 前於「教務處」網頁上公告審核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