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協請貴系公告公聽會時間與地點
2.於4/26(四)中午12:00前提供出席同學班及及姓名供管院彙整
3.各系同仁請一同協助場佈及場復工作(含2張長桌與7~8張摺疊椅)
4.當天中午不提供午餐
5. 各系同仁請一同協助各系同學提問整理
6. 若有學生反映公聽會時間安排事宜,協請回覆如下:
因教育部遲至4月上旬才行文本校,且於5月底前須完成所有要求程序,為能與師生充分溝通,本校已盡最大努力安排各場公聽活動,除院級公聽會外,亦將有校級公聽會之安排。如學生仍有其他反映,協請先行了解學生需求,謝謝協助。
7.檢附公聽會公告海報、簽到表、發言條、會議紀錄格式,敬請查收
8.各系發言條請於4/27(五)下午2:00前回傳管院
9.各系主任、系助理、班級幹部請全數出席。若不能出席請找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