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務處 公告】106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正取生現場報到作業相關事宜

  • 2016-12-16

有關106學年度學士班特殊選才招生正取生「現場報到」作業相關事宜,茲說明如下:

一、 有關106學年度碩士班、博士班甄試入學已於105129()完成放榜作業,成績通知單業於105129()出。

二、 本組已於1051213()傳送簡訊通知正取生前往所屬學系辦公室辦理報到作業,再次協請各招生學系撥打電話連繫通知務必前往辦理報到。

三、 正取生

(一)  報到日期:1051219()~1228()下午5時前

(二)  報到地點:至所屬學系辦公室進行現場報到作業。

(三)  報到作業:考生應持身分證件及於報名時所載報考資格相符之資料證件辦理(請參閱附件一)

1. 非應屆畢業生:須繳交畢業證書正本

2. 應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須繳驗學生證正本,驗證時如未取得學位(畢業)證書者,應填具「(應屆)畢業生繳交學位證書切結書(參閱附件二)

3. 以同等學力報考者:請攜帶於報名時所載報考資格相符之資料證件正本報到。

四、 備取生:

(一)  報到日期及地點:依照教務處招生組通知之日期及地點辦理備取生報到作業,逾期未報到者,以放棄錄取資格論。

(二)  本校將以考生於報名時所提供之通訊電話進行連絡,如未接通者,將另行寄發簡訊通知,於發送簡訊起2日內,未回覆者視同放棄遞補資格,考生不得異議。

五、 若錄取之正取生不克前往所屬學系辦理現場報到者,可採用下列兩種方式進行現場報到作業:

(一)  協請委託人填妥委託書(請參閱附件三)後並前往所屬學系辦理現場報到作業。

(二)  錄取之正取生填妥「(應屆)畢業生繳交學位證書切結書」後於規定時間內寄至所屬學系辦理報到作業。

六、 協請各招生學系於1051221()26()29()上午9時前將正取生報到情況填至OIC,本組彙整後將檢陳鈞長核閱。

七、 待正取生報到結束後,將協請各招生學系於1051229()下午5時前,回傳附件一電子檔及繳回正取生報到之相關證件教務處招生組備查,俾利本組辦理後續備取生遞補暨流用作業。

八、 有關本次招生考試備取生遞補後尚有缺額,本組將回流至106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分發辦理招生。

九、 若有任何問題請來電至教務處招生組,造成不便之處,請多多包涵,謝謝各位同仁的幫忙與協助,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