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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規劃
課程規劃表(經營管理學系)
【備註】依據亞洲大學學則第十七條,本校各學制每學期之修習學分數下限,規定如下:
一、大學日間部學生第一、二、三學年每學期修習學分數不得少於十六學分,第四學年每學期不得少於九學分。
二、進修學士班學生第一、二、三學年每學期修習學分數不得少於六學分,第四學年每學期不得少於一個科目。
三、碩士班及碩士在職專班研究生第一學年每學期修習學分數不得少於六學分,第二學年每學期不得少於一個科目。
四、博士班研究生前兩學年每學期修習學分數不得少於三學分。